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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由工会发起,本着“聚小钱、办大事”“无病我帮人,有病人帮我”的原则,通过职工个人交费或职工、单位、工会共同负担等方式筹集,在职工遭遇重大疾病(或患病住院)等特殊困难时,向职工提供经济帮助的一种群众性互助活动。武汉市从2004年9月启动,已开展三期重大疾病医疗互助(三年为一期)和两期住院医疗互助(一年为一期)。
供稿:宣传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