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市金银潭医院第三方社会评价满意度测评服务项目更正公告
一、内容: 原磋商公告中“6.合同履行期限: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。”更正为“6.合同履行期限: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。服务期满后,若采购人对供应商考核合格,可续签下一年合同,最 多续签两年。”其他内容不变,特此公告。 二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:武汉市金银潭医院 地 址:武汉市东西湖区银潭路 1 号 联 系 人:张先生 电 话:027-85509128 电子邮件:/ 招标代理机构:湖北建恒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: 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 17 号 A 栋 5 层 1 室 510 号 联 系 人: 王姝媛、常小建、夏孟蕾、张柳 电 话: 188